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生态环境部原则通过若干政策措施
将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放在引领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中定位思考、谋划推动,大力支持示范区制度创新。
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支持政策》),以解决示范区在推进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7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支持政策》。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生态环境部表示,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是生态环境领域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1”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示范区在推进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的重要举措。
生态环境部明确,将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放在引领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中定位思考、谋划推动,大力支持示范区制度创新,共同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
2018年11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5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审议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1”政策体系包括《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19年10月2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2019年11月,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不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公布,将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明确为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2023年2月,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
示范区作为长三角的缩影,致力于破解一体化的瓶颈。2021年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第二年。示范区聚焦“8+1”重点领域,推出18项具有突破性、首创性的制度创新成果,集中在规划管理、生态保护、项目管理、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
在生态环保领域共有两项:一是印发“一河三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跟踪评估制度文件,首次针对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跨界水体及其周边重点区域的不同功能要求,建立统一的精细化管控机制,破解上下游、左右岸跨界协同管控等难点,改善示范区水生态品质,增强污染物防治水平;二是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等首批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在示范区先行先试这3项环境空气检测领域标准。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跨行政区域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比如,跨行政区域协调难度大。长三角地区涉及多个省级行政区,各地在政策执行、利益诉求、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一体化进程中协调难度较大;环境治理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执法力度不一致,可能导致污染企业在不同区域间的转移,影响整体环境治理效果。
青浦、吴江的交界线把元荡湖分隔开来,3.1平方公里归上海,9.9平方公里属江苏。因行政归属不同,过去两地在环境治理方面存在责任划分不明晰等问题。一方治理标准高、一方标准低等情况,最终达不到理想的治理效果。
此外,部分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满足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在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方面。部分区域可能面临技术和资金的双重瓶颈,限制了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监管机制方面。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完善区域一体化空间治理机制;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
2023年11月召开的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要求,长三角区域要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必须从体制机制上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为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增强一体化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大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实现更大突破,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三省一市生态保护红线无缝衔接,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共同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开展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区域政策协同,建设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促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做强做优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正研究部署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提出,遵循生态环境的自然规律,完善规划协同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污染风险预警联控机制,增强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示范区要加快制度成果推广,强化治理示范效应,更好发挥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以技术的力量不断提高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