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出炉:统筹规划引导产业集群发展,适当增加承接制造业转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7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意见》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更加巩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科教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同时,中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内陆开放水平有待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有待增强,生态绿色发展格局有待巩固,公共服务保障特别是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有待提升。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几十年以来,国家一直在推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包括“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也在努力推动中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
“伴随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叠加承接东部地区制造业转移的政策优势,中部地区在打造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都发挥着重要的角色。”张建平说。
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
《意见》指出,统筹规划引导中部地区产业集群(基地)发展,在长江沿线建设中国(武汉)光谷、中国(合肥)声谷,在京广沿线建设郑州电子信息、长株潭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京九沿线建设南昌、吉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大湛沿线建设太原新材料、洛阳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打造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基地)服务平台。
在承接制造业转移方面,《意见》要求,推进皖江城市带、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湖北荆州、赣南、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重点承接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方式,支持与其他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依托园区搭建产业转移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及区域产业合作,推动产业转移精准对接。
《意见》还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适当增加中部地区承接制造业转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创新跨区域制造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建立跨区域经济统计分成制度。
张建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来看,东部地区更多承担着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任务,而中部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互联互通能力不断增强之后,也在朝着国际化和市场化方向不断迈进。“尤其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纷纷在中部省份布局,能够吸收更多外资参与到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构架当中。”
记者注意到,此前各大城市公布的GDP数据中,2020年GDP总量前十的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重庆、苏州、成都、杭州、武汉、南京。这也意味着,武汉作为中部地区城市,GDP总量已经跨入全国前十当中。
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
《意见》指出,要推动中部地区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湖南湘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建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武汉、南昌、合肥、太原等地建设临空经济区。
此外,《意见》还提到,加快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
支持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区域性电子商务枢纽。
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创建国家级开放口岸,深化与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通关合作,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水平。支持有条件地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值得注意的是,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尽管不占有地理优势,但对外开放的成绩也越来越明显。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此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一季度,中部地区吸收外资实现“开门红”,实际利用外资达到26.9亿美元,和去年相比增长40%。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东道主山西吸引外资增长342.1%,湖北达到371.2%,湖南达到126.7%,这些增长在全国也处在前列。”王受文表示,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中部地区在吸引外资方面有潜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政策支持方面,中部六省的自贸试验区数量已经达到4个,国家级经开区63个,还有产业转移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一批国家级开放平台也在中部地区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