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公告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
黄紫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紫豪)人民银行25日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做好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行政许可审批后的制度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就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对做市业务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进行自律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自律处分,定期对做市业务开展评价,并向市场披露评价结果。交易商协会应当根据本公告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和自律指引,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实施。
公告规定了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做市商应当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妥善保管与做市业务相关的询价及交易记录,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建立健全防范做市业务风险和利益冲突的内控机制和操作流程。
此外,公告明确列举了做市商9条禁令,包括:不得操纵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市场公允价格形成;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决策和交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投资者信息;不得通过不当利用做市业务信息等向自身或者利益相关方进行利益输送。
不得缺乏真实意图的频繁撤改报价或者开展虚假交易,扰乱或者误导市场;不得故意向投资者提供误导性报价或者建议,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达成做市交易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不得与其他做市商、货币经纪商等中介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或者利用做市业务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