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养老理财接受监管指导 冠名“养老”字样须获许可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于2020年10月表示,对于养老金融改革发展,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和养老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重大发展机遇。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位银行人士处了解到,受监管部门窗口指导,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产品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养老”二字。下一步,若发行含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需获得监管部门许可。
分析人士称,此举是为日后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推动养老金融发展做准备。
推动养老金融发展
“事实上,从去年年中开始,监管部门就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进行了相关指导。”某国有大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究其原因,某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高管称,目的在于推动养老金融改革和发展。未来会有专门的养老型理财产品,其规则、标准等需要统一,因此暂时不让银行理财产品冠名“养老”。
此前,银行发行的养老型理财产品被指“换个马甲玩噱头”。某银行经理向记者透露,大多数银行发行的养老型理财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并无差别。
华泰证券固收团队则指出,市场现有的养老型理财产品中,投资期限在1年以下和3年以下的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87.2%和94.0%,资产投向集中于高流动性、短期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率缺乏竞争力,与现有普通理财产品的区分度不大,导致养老理财产品特色不鲜明、缺乏吸引力。
上述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高管亦坦言:“现在大家谈到的养老理财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理财,产品发行也不是仅对养老客户,因此尚不敢直接冠名‘养老’二字。”他认为,未来养老型理财产品的设计应更有利于保障养老客户的利益。
养老理财大有可为
据某国有大银行资管部相关人士透露,下一步,若银行要发行含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必须获得监管部门许可。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于2020年10月表示,对于养老金融改革发展,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和养老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重大发展机遇,因此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加码布局。
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基于规模大、长期限的特点,在银行理财进军权益市场的过程中,养老理财的“长钱”能够发挥价值投资优势,降低股票换手率和资产价格的波动性,能有效提高长期获取稳定收益的概率。此外,养老产品有望对接一些期限在3至5年的高质量非标资产,有利于拉高产品整体收益率、降低投资组合风险。
《2020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若将银行理财子公司纳入养老金体系,成为养老体系的投资管理人,将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纳入养老基金投资范围,则打通了银行渠道、养老金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可以实现“一石三鸟”之效:一是通过银行渠道促进储蓄向第三支柱的转化,降低高储蓄率的同时提升第三支柱规模;二是将储蓄转化为直投资金,可极大促进直接融资发展,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降低我国企业的负债率;三是可以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创新型企业融资发展,促进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不过,“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提供产品投资服务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投资水平,从资金供给端来看,需要具备长期投资规划理念,为市场引入长期资金;另一方面,需要结合整合各种平台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