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周璐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璐璐)河南省财政厅9月21日发布公告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证券”)因未足额缴纳3.75亿元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发行款,构成严重违约行为,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公告称,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356.31亿元。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10.2亿元,中标3.7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发行款3.75亿元应于缴款日(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公告表示,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决定解除河南省财政厅与渤海证券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天眼查资料显示,渤海证券是唯一一家注册在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于2001年6月8日正式开业。
据渤海证券公布在官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渤海证券主要业务条线营业总收入为28.05亿元(不含其它及抵消项)。其中,自营业务收入占比最大,为54.15%,较上年增长126.21%;其次是经纪业务,营收占比为15.57%;再次是投行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14.89%。2019年度渤海证券主要业务条线营业利润总和为18.68亿元(不含其它及抵消项),营业利润率为66.60%。其中,自营证券投资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对营业利润贡献最大,占比分别为65.31%和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