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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郑某某偿还公司融资本金及利息超2亿元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1月2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公告称,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以郑某某为被告一、其配偶占某某为被告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进展情况,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郑某某偿还光大证券融资本金及利息约2.09亿元、违约金(以本金及利息为基数计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截至2019年6月19日约合2580.6万元),并支付律师费,占某某对相关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履行前述支付义务,光大证券有权以质押标的折价、拍卖、变卖的款项优先受偿。
  光大证券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三季报显示,光大证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71亿元,同比增长26.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同比增长46%。值得关注的是,光大证券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67亿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光大证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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