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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王可 见习记者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 见习记者 李梦扬)东海证券12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2月9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称,经查,公司存在以下情况:第一,2020年,公司开展有关债券的承销业务过程中,一是债券一、二级市场业务未进行有效隔离;二是未及时向江苏监管局报告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三是簿记建档过程不规范。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第二,2019年至今,公司部分前任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反映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不完善。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东海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公司将加强债券承销业务和廉洁从业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管理,确保日常经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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