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回应遭交易商协会严重警告:公司高度重视 对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
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6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一则针对光大证券的自律处分信息,光大证券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对此,光大证券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关于公司2020年“四平城投”债融项目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近年来,公司通过重检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债务融资承销发行工作,全面提升公司业务执业水平和规范性。
具体来看,针对光大证券的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指出,一是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自律问询阶段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发行定价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则,未同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确认书;四是发行方案关于承销方式的披露不准确。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光大证券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