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资本杠杆改革落地 鼓励优质券商在资本集约型发展道路上做大做强
从宏观方向上,中信证券表示,《规定》修订将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推进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
自2020年1月证监会发布现行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以来,证券行业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四项核心风险控制指标长期维持在监管标准的1.5-2.5倍水平。此次证监会结合当前证券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风险控制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围绕风险全面覆盖、审慎从严监管、提升指标合理性以及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四个方向对证券行业风控指标计算标准进行修订。此次调整有望在综合全面衡量证券公司风险的前提下,长效推动证券杠杆水平和股东回报提升。
具体而言,此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鼓励权益投资,放松股票资产及做市业务风控指标。正式稿在肯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市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折让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股票资产风险准备计提系数和优质流动性资产折算率等指标上进行宽松。此举有望推动证券公司更加积极的参与资本市场,改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等功能。权益类资产投资规模扩容会加大证券公司盈利波动,如果有降低持仓公允价值波动的会计制度配套,中信证券认为券商自营作为耐心资本的意愿将大幅增加。
第二,坚持扶优限劣,推动风控指标差异化改革。在确认征求意见稿提出的给予优质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和资本杠杆率调整系数的基础上,正式稿对于最为限制证券公司杠杆水平提升的净稳定资金率进行差异化调整。允许AA和A级的证券公司连续三年按20%和10%的折算率将剩余存续期大于等于6个月小于1年的借款和负债计入可用稳定资金,相较征求意见稿对净稳定资金率的分子端进行优化。证监会通过设置风控指标分类调整系数,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三,细化指标设置,提升风控体系覆盖完整性与准确性。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私募托管资产、黄金租赁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标准以及附有选择权的次级债和可转债计入净资本和可用稳定资金的总体原则进行明确。此次调整将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明确证券公司参与多项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提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和科学性,夯实风控基础。
第四,强化对创新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从严监管。此次监管部门还明确表示正式稿已充分吸收各界对于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而没有完全吸收的意见主要是放松对场外衍生品等创新业务计量标准的建议。主要原因为个别证券公司未落实衍生品服务风险管理的业务本源,创新业务开展不审慎,未真正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功能作用。因此正式稿对于创新业务的监管整体趋于谨慎,新增关于非全额保证金权益互换的风险准备认定,对于保证金比例低于名义本金100%的以境内个股为标的的收益互换业务按照2倍计提风险准备,提升资管产品表外资产的折算率以及投资非标资产风险资本准备折算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