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0月18日盘后,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10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与国泰君安正在筹划的由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海通证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双方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海通证券表示,有权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判断或保证,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