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4年03月11日

*ST超日:发布暂停上市风险 超日债或终止上市

分享到微信2014-03-11 19:46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姚轩杰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3月11日晚间,*ST超日(002506)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因2011年度及2012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根据已发布的《2013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存在如下风险:公司股票“*ST 超日”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公司债券“11 超日债”将可能自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此外,公司仍表示,目前,公司仍在通过自身及外部资源尽最大努力筹措本期利息将延期支付的部分,争取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并及时将延期付息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告。“11 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未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

  市场人士分析,超日债违约事件或难以完成兑付。之前海龙、赛维、新中基等短融兑付危机化解,得益于监管干预、地方政府支持以及可能的银行背后支持,这些公司与超日公司债有几点重要不同值得关注:一是都是国有企业或准国企,获取政府救助的可能性大于民营企业;二是都是银行承销的品种,银行作为承销商实力更强,兜底支持的能力强于券商;三是短融金额相对不大,都只有4亿元,小于“11超日债”10亿元的发行额。而超日公司没有国企兜底,且重组没有成功,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很难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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