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4年03月14日

国创能源:借道并购基金“入伙”优道投资

分享到微信2014-03-14 20:39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兴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3月13日晚,国创能源(600145)一纸公告承认了曾参与优道投资的“地下融资”。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在优道投资增发基金延期支付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国创能源3月14日晚再度公告,子公司创立的深圳四维投资基金与优道投资签订了《入伙协议》。协议约定,国创能源对子公司重庆创投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近期,优道投资为国创能源发行的定增基金延期兑付引发关注。此前,国创能源大股东否认出具承诺书,高管也对媒体表示,上市公司没有参与优道投资的融资行为。然而,3月13日晚,国创能源在澄清公告中披露,该公司的确与优道投资签署过《委托融资协议书》、《融资服务框架协议》,并且根据陈世达、阳洋矿业委托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划转。上述两协议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就在数亿资金去向不明的情况下,国创能源再度与优道投资达成了新协议。国创能源子公司重庆创投设立了深圳四维投资基金,该基金旨在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收购美国TPI公司51%股权,并同时对TPI公司的子公司THC公司进行增资。四维创投认购1000万元人民币为劣后资金,优道投资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 5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届满,通过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等方式募集资金收购合伙企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以使合伙企业退出项目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在优道投资认购深圳四维投资基金5亿元投资份额的投资期限届满时,若基金资产处理未能被其他企业收购并解散基金,重庆创投应当按照优道投资的要求全部受让优道投资持有的有限公司合伙份额。回购份额包括优道投资的5亿元投资份额,以及该出资份额的投资收益。 如重庆创投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回购优道投资有限合伙份额的,优道投资可要求国创能源代为履行回购义务。国创能源为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国创能源对重庆创投负有的回购义务的保证期间为2年。

  市场人士指出,国创能源收购美国TPI公司股权的融资计划迟迟没能取得进展,这为此次合作增添了许多风险,一旦无法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帮助合伙企业退出项目公司,那么上市公司将承担回购义务责任,面临资金和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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