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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2014年上半年净利同比下滑30.90%

分享到微信2014-08-27 19:21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任明杰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8月27日晚间,五粮液(000858)发布的2014年半年报显示,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63亿元,同比下降24.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2亿元,同比下降30.90%。

  公司表示,本报告期,白酒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公司按照“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生产经营主基调及“快速反应市场”的营销改革思路,持续在内部治理、生产、市场营销等多方面推进改革措施,积极应对行业变革。

  在备受市场所关注的市场营销方面,公告表示,公司以市场调研为基础,以商务消费和大众消费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行了一系列营销新策略和新举措。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主导产品价格体系,进一步贴近市场和消费者,稳健步入“全价区覆盖”的整合营销阶段;加速区域布局,继续推进“走出去”战略,以深度区域化为主线,依托五粮液品牌及渠道势能进行渗透式扩张;成立定制酒机构,满足市场变化和客户个性化需求,大力拓展私人消费市场;进一步开拓电商合作平台,积极探索酒类销售渠道的创新和拓展。

  面对一直以来渠道营销能力不强的问题,下半年,五粮液也开始试点直分销的渠道模式,以图改变这一局面。根据广东粤强酒业有限公司官网信息,今年8月8日,由五粮液华南营销中心主办,广东粤强协办的五粮液广东省直分销模式商家合作恳谈会在广州珠江宾馆举行,来自全省各区域的80多家五粮液特约经销商参会。据了解,此次五粮液直分销模式的核心是,广东粤强作为广东地区服务运营商,广东省内协议经销商直接与广东粤强发生贸易关系,不再与五粮液公司直接发生财务关系。五粮液直接与粤强沟通,双方共同制定广东全省的业绩目标、计划政策等,然后由粤强进行全省资源的统一调配。

  据悉,在直分销模式下,新进客户、五粮液华南营销中心及粤强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新进客户由五粮液和广东粤强共同把关,要求新进客户主抓终端渠道,拥有连锁超市等终端资源的优先;签订三方协议经销商最低年起订量100箱,按609元的价格执行,若经销客户完成年度销量,2015年享有50%增量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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