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及其大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证网讯 澄星股份(600078)12月2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澄星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澄星集团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澄星集团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公司、澄星集团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澄星集团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同时公告称,鉴于上述立案调查可能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造成一定影响,有待公司及中介机构作进一步核实,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12月23日继续停牌1天。待公司核实完成后申请股票复牌。
对于具体违规事宜,澄星股份未做披露。
由于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澄星集团持有的雷打滩水电55%股权,交易价格为3.36亿元。公司股票自10月以来停牌,12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组草案。
事实上,2009年12月19日,澄星股份曾发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拟通过增发不超过1亿股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持有的雷打滩水电站55%股权、6.5万吨/年磷酸钙盐技改工程,以及偿还银行贷款三大项目,其中收购雷打滩水电55%股权预计金额为2.5亿元。然而到2010年12月,澄星股份董事会表示,鉴于公司当时的情况已与2010年1月公司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撤回了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