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司法调查后,中国燃气创始人、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将以非执行董事的身份再度入职中国燃气。
7月30晚,中国燃气发布声明称,刘明辉将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他的任命将于8月17日生效。并称,一旦符合监管及程序要求,刘明辉有望被委任为执行董事。
因涉嫌“职务侵犯罪”,2010年12月17日,中国燃气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和执行总裁黄勇在中燃公司深圳总部突然被公安人员带走,并因此辞任董事总经理一职。2011年1月25日,中国燃气公告称,如果刘明辉、黄勇不被起诉或被判无罪,则董事局将重新考虑聘任他们担任原职。刘明辉在被关押近一年后获得保释。
2012年7月25日,中国燃气公告称,因证据不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刘明辉和黄勇不予起诉。
刘明辉的闪电式回归,多少让外界感到惊讶。不过,对中国燃气的众多高管和员工而言,却是期待已久的必然结果。
“刘、黄的冤情现在已经昭雪,董事局理所应当恢复他们的职务。中国司法机关的这一决定充分说明了,董事局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的一贯立场是正确的,是依据客观事实的。”中燃董事马金龙说。
刘、黄被采取司法措施后,尤其是近几个月以来,有报道以“中燃前高管或者前董事”爆料的形式,声称刘明辉在中国燃气任职期间利用亲属关系涉嫌进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并指责刘明辉的反收购行为是为了掩盖自身的问题。
根据公告,司法机关对刘、黄的调查,主要涉及湖北孝感项目。但是,所谓“中燃前高管”对刘、黄的指责却涉及到了中国燃气在内地的多家项目公司,其中一家在重庆的参股公司被多次提及。刘、黄能否真正以清白之身重掌中燃?
7月2日,中国燃气发布媒体声明,刘明辉和黄勇及其亲属亦从未在与中国燃气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中持有任何股份,相关指责均属造谣污蔑。经过独立第三方调查与中国燃气内部审计,刘明辉、黄勇不存在与中国燃气的任何关联交易。
“这位前高管居然称,中燃在获取燃气专营权时支付了所谓好处费,且刘、黄从中中饱私囊。这纯属编造!中国燃气将严厉追究这位前高管的法律责任。”中国燃气董事冯卓志说。
除此以外,“中燃前高管”还指责刘明辉在职期间指使下属伪造账目。对此,中燃法务部的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中国燃气于7月6日在公司官网指出: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一些试图阻挠中燃发展的人想尽办法向中燃脸上抹黑,先是通过媒体对中燃进行诋毁,散布中燃高管参与关联交易、中燃应收账款迷雾、中燃天价独董、中燃好处费曝光等大量谎言,用以欺骗公众,干扰中燃的正常经营。接下来又唆使雇佣人员到香港政府及港交所前游行、对中燃进行诋毁,要求对中燃进行停牌。同时用物质引诱的方式企图让当地政府取消中燃的特许经营权,所有能用上的手段几乎全用上了,结果他们的阴谋还是没有得逞,中国燃气以纯利润同比增长50%的优良业绩再一次凸显了自身的成长价值,获得了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中国燃气独立董事毛二万表示,“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就必须要捍卫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中燃事件中,个别人士肆意破坏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夺取公司的控制权。对于这种行径,中燃董事局坚决予以抵制。在此过程中,我本人也遭到了威胁恐吓。在中燃董事局重要会议召开的前夕,执行董事朱伟伟突然在自己的家门口被车撞伤。此次车祸绝不是空穴来风。中燃事件反映了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深层问题。”
“刘、黄事件爆发以来,各方面的压力巨大。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深更半夜经常给我打恐吓电话。现在,刘、黄案情大白,公司又创造了历史最佳业绩,大家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中燃事件让整个集团都经受了考验,这将为以后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燃气执行董事庞英学颇为感慨。
公开资料显示,2011—2012财年,中国燃气纯利升52.4%至9.5亿港元,收入升19.4%至189.33亿港元,每股盈利0.2176港元。中国燃气年内共完成天然气销售56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5%,实现销售收入76.6亿港元,同比增长37.2%。在液化石油气业务方面,通过连续几年的产业链整合和管理优化,实现销售收入79.9亿港元,同比增长20.1%,并且实现经营性溢利约0.8亿港元。
刘明辉的回归是否能够带领中国燃气迈上新的台阶?市场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