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5月22日电(记者马勇)记者22日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证实,青海鼎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鼎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其共同法定代表人李某被正式批准逮捕,据李某交待,两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携款逃逸。
据了解,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青海鼎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年化收益率15%为回报,在西宁地区吸收社会资金从事所谓保本理财,并约定每月20日向客户发放利息。一些西宁市民初尝利好后开始较大投资,将家中十几万元、数十万元积蓄交给鼎茂公司,还鼓动亲友也参与投资。
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在高利诱惑下纷纷投资,青海鼎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在西宁市城西区如法炮制了青海鼎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据统计,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两家公司共在西宁地区涉嫌非法吸收社会资金442万,受害者达63人。今年3月底,少数投资者得知公司负责人失联,前往撤资但为时已晚。
目前,西宁警、检机关正在对此案展开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