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000606)今日晚间公告回复深交所9月20日下发到公司的关注函,称此次增持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系此前增持计划的继续执行,董事长及其关联方的买入决策均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股价处于阶段性低点的判断,在其增持过程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开始筹划。
9月20日,青海明胶公告因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同日即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青海明胶对公司董事长在停牌前夕的增持行为进行说明,并特别要求对照证监会鼓励增持的"51号文"检查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据青海明胶今日公告内容,公司认为:连良桂先生及其关联方的股票增持计划于2015年7月9日晚间发布,自该日起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跌幅为50.36%,超过30%;同时,在增持计划中,连良桂先生及其关联方已承诺增持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因此,连良桂先生及其关联方的上述增持符合"证监发[2015]51号文"的要求,可豁免上述增持窗口期的规定。连良桂先生及其关联方在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9日的两次增持虽处于"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的增持窗口期中,但符合"证监发[2015]51号文"的规定。连良桂先生及其关联方的上述其他增持行为,均未在窗口期内。
青海明胶公告中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知情人均进行了内幕信息登记,并出具了承诺函: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于9月21日向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了截止2015年9月18日公司前20名的股东名册,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公司大股东发出了问询函,根据回函显示,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除了公司已披露董的任职关系及关联方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同时,为进一步体现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连良桂及其关联方自愿将本次增持计划中已增持完毕的股份锁定期延长至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