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14日讯
3月14日晚,金城股份(000820)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股权被司法冻结。
据了解,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曹雅群、张寿清、文菁华为金城股份的控股股东,朱祖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为恒鑫矿业 法定代表人,持有恒鑫矿业股权44.686%。恒鑫矿业主营业务为矿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726.75万元,设立时间2002年8月29日,注册地址兴国县社富乡九山村。恒鑫矿业为金城股份的参股公司,金城股份持有其6.88%的股权。
2016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2016)赣0732民初360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称,法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朱祖国、恒鑫矿业及其他三名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2月24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朱祖国在恒鑫矿业名下44.686%的股权。原告方面亦为申请财产保全进行担保。
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冻结被告朱祖国在恒鑫矿业名下44.686%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查封原告方面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财产,查封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