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双方没有妥协态度、监管机构没有结论性意见,深圳私营房企京基集团对上市公司康达尔(000048.SZ)的收购陷入无止尽的规则攻防战,为此,深交所对康达尔发出了第14份关注函。
9月20日晚间,深交所分别向康达尔、京基集团下发关注函,要求康达尔说明在临时股东大会中,将京基集团自林志等13人处取得的股份表决权排出在外的具体依据,并提供此前举报京基集团董事长陈华,向现有股东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支付300万元投资款的证据。
深交所关注函要求京基集团说明是否为吴川联合提供过资金,以及历次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违规。
此前一天,康达尔发布《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由持股31.65%的第二大股东京基集团提议的中止在建工程合同议案、罢免全体董监事议案均未获通过,由持股31.66%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请的融资议案获得通过。
对于股东大会中罢免议案未获通过,京基集团也并不认可,京基集团向界面新闻提出三点质疑:
第一,此次股东大会只统计了京基集团持有康达尔31.65%股份中的11.85%,理由是另外19.8%的股份受让于林志等13名自然人,康达尔以深圳证监局正在核查林志等13人与京基集团是否违规为由,拒绝承认这部分股份的投票权。
京基集团认为监管部门及法院从未做出任何限制行使康达尔股东权利的监管措施。康达尔监事会在监管部门没有作出裁定的前提下,肆意剥夺京基集团表决权,这一行为于法无据,严重侵害了京基集团的权益。
第二,如果依法认定京基集团的表决权,罢免议案已获得通过。在康达尔认定的统计前提下,罢免议案同意股份数约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反对股份数约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2%。
第三,京基集团认为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明显违规,主要情形有康达尔违规自行指定计票人、监票人;监事会将投票箱带离现场近三个小时。
康达尔暂未回应京基集团的质疑。但现场见证律师为康达尔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康达尔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规章,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在深交所和证监局的核查介入下,目前尚不能判定“京康之争”的结果。但僵局之下,仍可以从几个细节之中,看到微妙的形势走向。
康达尔的底牌
从2013年开始,被称为“牛散”的林志低调吸筹康达尔,三个月之后持股比例便达到15.08%,随后遭遇深圳证监局处罚;但证监局并未禁止林志的吸筹动作,林志继续吸筹至持有康达尔19.8%的股份,随后林志将所控制股份全部转让给京基集团。
京基集团的“围猎”引起了康达尔的一系列反击,从资产重组失败到引入战略合作者,康达尔最终发现致命的一招是举报京基集团违规举牌,而在监管部门认定之前,不承认京基集团所持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是最佳方案。
在7月底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中,康达尔将当时的各项提案表决结果以三种表决方式发出,分别是“全体与会股东均按有效表决计票的表决结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表决票按无效表决计票的表决结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疑似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表决票按无效表决计票的表决结果”。
1个月后的临时股东大会,康达尔的计票方式再次发生变化,将京基集团受让的林志等13人的19.8%的股份表决排除在外,将京基集团此后自行增持的11.85%股份以及疑似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94%股份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两次股东大会计票方式的细微差别可以看出,这场由“散户”林志发起、京基集团接力的收购大战中,康达尔的“底牌”是紧追京基集团与林志等人早前便相互勾结的嫌疑不放,举报其在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打赢这场反收购战。
频繁更换律所
这场收购战中,除了京基集团、康达尔两个主角之外,同样经受考验的是双方律师事务所,在攻防之中,如何利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为各自客户争取到主动权,而又能够避免监管机构的审查,要达到这样的结果并不容易。
处于漩涡中心的康达尔在两年内已更换四家律师事务所,在7月29日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到9月19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康达尔将此前的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更换为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相应带来的则是计票方式的改变。
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界面新闻,一般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会保持一贯性,但康达尔方面拒不承认股东表决权,而且每次的做法和理据都不相同,“这使得律师很难做,所以换律师就不足为奇了”。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尴尬在此前已显现。6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康达尔延迟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问询,主要内容是延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是否合规、股权登记日保持不变是否合规以及股东大会延期如何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利三个问题,深交所强调回复应该包含法律顾问进行核查开出具结论明确的法律意见。
三天后,彼时仍是康达尔法律顾问的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具法律意见书,认定延期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能够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数天之后,深圳证监局否定了康达尔的申辩理由,责令康达尔最晚于7月31日前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在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之前,康达尔的法律顾问还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接班人”身影闪现
罢免的同时就有提名,京基集团在此次股东大会中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最大亮点是陈家荣。
资料显示,陈家荣为京基集团董事长陈华的长子,于1988年12月出生,高中与大学都在加拿大留学,获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士学位,2012年回国后在平安证券投行部工作,主要负责企业上市并购发债业务。
陈家荣是主张京基集团上市的“拥趸”,作为京基集团的“接班人”,他也有足够的时间与权力去推动。
一位接近京基集团的知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陈家荣参与了此次收购康达尔的事件。同时,陈家荣权力已日趋扩大,其目前是京基集团副总裁,主管集团人力与行政中心、战略投资中心,并分管下属商业管理公司。
去年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举办的深圳“创二代”青年企业家座谈会中,陈家荣以京基集团的“接班人”身份出席会议并发言透露,在房地产行业不再是朝阳产业的今天,进军文化产业是其作为“创二代”为京基谋求创新发展的第一步。
陈家荣的志向并不止于加码文化产业,他希望京基集团打通融资渠道,获取更低的融资成本,让房地产主业得到更多的灵活性和流动性,他希望可以“运用在平安证券的工作经验推进集团旗下其他业务板块的上市计划”。
资本市场上,陈家荣已有斩获。2015年7月,陈家荣实际控制的立天环球有限公司,刘根森(香江集团主席刘志强独子)控制的威胜控股有限公司,刘维控制的Polari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以5.8亿港元的价格并购香港传媒上市公司先传媒(00550.HK)55%的股份。
经过一系列运作之后,陈家荣以及其控制的立天环球有限公司目前分别持有先传媒28.47%的股份,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陈家荣对于先传媒已拥有主动权,虽然先传媒的业绩未能扭亏为盈,但先传媒显然是一个优质“壳”资源,未来想象空间巨大。
伴随着陈家荣在资本市场的动作,也可以看出其在深圳企业家年轻一代接班人中的活跃程度,与其交集颇多的是“海归”圈,在深圳著名的企业家俱乐部“同心俱乐部”青年委员会中,陈家荣为常务副主席,刘根森为主席,该委员会囊括了99名成员,均是华南区域著名企业家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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