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间,金桥信息(603918)公告,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心致禾)2017年3月13日~6月5日委托“长江资管文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金桥信息893.25万股,占金桥信息总股本的5%,由此形成二度举牌。
记者发现,文心致禾的股东包括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美传媒)、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德投资)和上海文心智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心智合),而上述3名股东均与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文资办)有关系。
股东与北京文资办关系密切
据了解,前后两次举牌金桥信息的文心致禾,其股东结构发生过多次变化。
今年3月3日前,文心致禾的股东包括文心智合、北京文心城市更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心城市)及航美传媒,三家股东的出资金额分别为1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
而在3月3日,也就是文心致禾第一次举牌期间,文心致禾新增了一个股东——泰富德投资,后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引入新股东一周后,文心致禾的股权结构再次发生变化:文心城市不再出现在文心致禾的股东名单中,公司的注册资本再次变为2010万元,至此,航美传媒和泰富德投资分别持有文心致禾49.75%的股权。
虽然不知晓短时间内文心致禾的股权结构为什么会发生变化,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不论是文心城市,还是文心致禾目前的三个股东,它们均与北京文资办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
记者查询了解到,文心城市的股东包括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中心基金)、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中心建设)和北京米未传媒有限公司,而文化中心基金与文化中心建设的最终实控人均为北京文资办。
在文心致禾目前的股东中,航美传媒的大股东为文化中心基金,后者持有航美传媒37.72%的股权,航美传媒的最终实控人为北京文资办;而文心致禾的另一个股东文心智合,是文化中心建设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文心智合的最终实控人亦为北京文资办。
此外,持有文心致禾49.75%股份的泰富德投资,其股东为一名自然人周一晨,其认缴出资1.4亿元。
记者查询发现,周一晨任职的多家公司与北京文资办有着密切的关系。
周一晨担任法人代表的北京基金小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小镇),其背后的股东包括北京泰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述四家公司分别持有基金小镇36%、32%、16%和16%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皆为北京文资办;北京市房山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为北京房山市国资委。
不仅如此,周一晨还任职北京城建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该公司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后者是上市公司北京城建(600266)的控股股东。
针对文心致禾股东与北京文资办的关联性,以及文心致禾二次举牌是出于怎样的投资考虑,6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文化中心基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外出,无法接受采访。此后,记者又向公司邮箱发送了采访函,不过截至发稿未获得任何回应。
金桥信息涉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航美传媒与金桥信息也颇有渊源。
实际上,早在去年3月,金桥信息曾筹划收购文化中心基金和龙德文创基金合计持有的航美传媒75%的股权,进而进入广告传媒领域。
然而,由于航美传媒内部存在股东纠纷,金桥信息的资产重组计划最终失败,金桥信息在去年8月份宣布终止收购航美传媒75%的股份。
不过,金桥信息并没有放弃通过其他的途径与航美传媒“结缘”。去年12月,金桥信息公告称,与其他五位投资方共同向航美传媒增资7.5亿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1亿元向航美传媒进行增资,以获取航美传媒2.5%的股权。
记者注意到,由于航美传媒是文心致禾的股东,文心致禾目前持有金桥信息10%股份,而金桥信息又持有航美传媒2.5%的股权。对此,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向记者表示,就这个事情本身来讲,该情况算是交叉持股,不过由于金桥信息持有航美传媒股权比例较小,(交叉持股)可以忽略不计。
严义明表示,就上述情况而言,两个公司可能更多的是出于业务上的考虑,而相互绑定。
值得注意的是,就上述包括金桥信息在内的6家投资方所提出的增资事项,航美传媒的股东——航美盛世广告有限公司、郭曼和徐青提出了异议,其认为对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享有优先认缴权。
航美盛世广告有限公司、郭曼和徐青更是将航美传媒及包括金桥信息在内的6家投资方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均无效。
“对于公司增资航美传媒一事,公司有过咨询,认为是没什么问题的,是合理合法的。”金桥信息董秘李志明6月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最终我们是尊重法院的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