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黄鹏)4月11日,深交所网站披露4月3日向苏泊尔(002032)出具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 因网络和系统的原因,苏泊尔未能在原预约的2018年3月30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3月31日,苏泊尔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4月2日,公司股票复牌。
深交所指出,苏泊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6.3条的规定。请苏泊尔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6.3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办理定期报告披露事宜。因故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本所视情形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