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泰禾集团(000732)4月12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简称“乙方”)于2018年4月12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或“甲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
根据协议,甲乙双方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合作:资产经营管理合作、建立基金合作平台、产业投资并购领域合作、银行业务、证券业务、金融租赁、信托业务、金融咨询、人寿保险、金融服务培训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若到期3日前,甲乙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持续生效。
公司表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意向合作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