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飞鹿股份(300665)1月17日早间公告,公司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创业板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截至2018年10月7日,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飞鹿股份7.24%的股份,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飞鹿股份股票361.25万股,占飞鹿股份总数的2.97%,减持后持有飞鹿股份的股份比例下降至4.27%。公司在持股比例下降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飞鹿股份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