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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113亿元转让所持中交疏浚38.90%股权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北交所9月12日消息,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旗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转让其持有的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疏浚)38.90%股权,以引入战略投资方,本次转让股份45.80亿股,转让底价113.13亿元。

  据悉,标的企业中交疏浚成立于2015年5月,位于上海市,注册资本117.75亿元,主要从事航道疏浚、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施工、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国际海运辅助等业务。

  挂牌信息显示,当前中国交建持有标的企业99.9%的股份,剩余股份为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交建、中交集团和中交疏浚已于 2019 年6月18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中国交建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交集团转让所持中交疏浚34.96亿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款共计86.34亿元;同时,中交疏浚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交集团增发20.24亿股股份,增资价款共计约50亿元。上述《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已于2019年8月5日经中国交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挂牌起始日,相关股份转让及增资行为尚未完成交割。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完成后,本次公开挂牌的45.80亿股股份占中交疏浚总股本的比例为33.19%。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标的企业中交疏浚营业收入342.28亿元,营业利润15.03亿元,资产总计499.16亿元。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席位安排方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由不超过9名董事组成,其中本次受让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如本次受让方由联合体构成,联合体中持股比例最高的成员有权提名1名董事。如本次受让方由联合体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则联合体中持股比例排名第二的成员有权提名1名监事;如本次受让方由联合体构成且联合体成员超过2名,则联合体中持股比例排名第二、第三的两位成员分别有权提名1名监事。但如果本次受让方为单一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受让方无权提名监事。

  关于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且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同时,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优先受让权,且企业管理层将不参与本次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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