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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一汽解放(000800)12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批复显示,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此前公告显示,此次股权激励是一项长期激励计划,首期拟向一汽解放董事、高管、高级主任师及以上的核心员工共计329人授予4217.3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预留),授予价格为7.54元/股,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3%、33%和34%。
  计划指出,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2021年-2023年较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2%、35%、49%,二是2021年-202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1.4%、11.5%、11.6%,三是2021年-2023年经济增加值分别不低于27.28亿元、28.34亿元、29.13亿元,四是2021年-2023年解放卡车国内中重卡市场占有率分别不低于23.5%、23.9%、24.5%。通过将解锁条件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经营水平,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计划》指出,要“健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统筹运用多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动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发布,是一汽解放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一汽解放继今年5月重组上市以后又一项重要的资本运作,在中国一汽上市公司范围内尚属首次。
  一汽解放表示,股权激励计划能发挥其对激励对象长期行为的积极正面引导作用,提升公司竞争力,更加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将有效助力中国一汽整体战略的实施及一汽解放自身目标的达成。未来,一汽解放将以“中国第一、世界一流”为目标,依托资本市场平台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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