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国轩高科:未参与福威斯光储充公司运营管理 对储能电站火灾事故深表歉意

金一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金一丹)据北京消防消息,4月16日下午,北京国轩福威斯光储充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福威斯光储充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永外大红门西马厂甲14号院内储能电站发生火灾事故,当天晚上火灾被扑灭。事故救援过程中,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伤情稳定),1名电站内员工失联。

  国轩高科相关工作人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孙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福威斯光储充公司25%的股权。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公司未参与福威斯光储充公司和北京福威斯油气技术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责任尚在调查认定过程中,公司已派人协助福威斯光储充公司,配合有关单位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国轩高科还表示,公司对在本次事故中牺牲的消防官兵表示深深的哀悼,对牺牲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对参与火灾救援的消防官兵及其他救援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对此次事故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