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孔子元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振江股份公告,股东鸿立华享、当涂鸿新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6,7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4.27%股份。
振江股份公告,股东鸿立华享、当涂鸿新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6,7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4.27%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