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人身保险销售资质分类管理
李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宣布,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资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试点,意在规范销售行为,主要针对产品形态相对复杂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设立了两类销售资质:一是分红险、万能险销售资质,二是投连险、变额年金保险销售资质。今后,在京开展业务的各人身保险公司和在京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所管辖的销售从业人员在销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时,除必须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需要参加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的销售资质考试并获取相应的资质。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强表示,销售资质考试组织工作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考虑到行业现有9万余名人身险销售从业人员需要参加学习培训和资质考试,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设置了为期半年的过渡期。自2015年7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销售资质的人员,将禁止销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产品。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北京试点销售资质分类管理,意在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完善培训体系,推动保险公司改变旧的增员模式,将关注点转移到如何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上来,并促进销售从业人员增强学习意愿,从而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
陈志强常务副会长表示,北京试点销售资质分类管理,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短时期会对保险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有一部分销售从业人员可能会被淘汰,不可避免地经历阵痛。但行业也将因此打造一批业务精英,同时起到一种示范效应,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入进来,为北京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