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建设发布未经确定的重组协议 上交所:将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昨日,15五洋债发行人在其官网公布了《五洋建设集团与中科际控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随后中科际控股集团又发表声明对该协议进行否认。对此,上交所今日作出了回应。
据上交所介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通过系统向该所提交了《五洋建设集团与中科际控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披露中科际集团将通过股权托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对五洋建设进行战略重组。由于公告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公司债券有关规则要求,上交所对该公告进行退回并要求修改,同时第一时间要求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对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规则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然而,就在同一日,五洋建设在未通过上交所官网进行公告的情况下,自行在其公司官网发布了《五洋建设集团与中科际控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30日,中科际控股集团官方网站发布声明表示并未与五洋建设签署上述协议。30日下午,五洋建设在其官网删除了该协议。
上交所表示,五洋建设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则,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并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