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明确“余股”交易涉及权益变动问题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胡雨)018年10月26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明确“余股”交易涉及的权益变动问题。在做市和竞价转让中,如果出现投资者申报股份数量超过权益变动披露标准,但超出的股份数量不足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申报转让,但是要在该笔转让完成后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义务;在盘后协议转让中,如果投资者拟转让的股份超过权益变动披露标准,但分拆转让又无法满足盘后协议转让规则有关要求(单笔申报不少于10万股或100万元)情形,也可以一次性申报转让,但是在该笔转让完成后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