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发布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12月22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2022年及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后按规定发行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参照本办法执行。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市级财政部门每年选取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对应资金规模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市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并逐步提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