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市民、青年人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无需社保等证明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新市民、青年人来太原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