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压实债市中介机构责任 让“看门人”发挥作用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提出了切实履行监管及属地责任,“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维护债市公平和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加强部门协作,深化债市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制度等五方面要求。
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从完善制度、推动分类监管、加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源头风险防控,保护债市投资者合法权益。
金融委会议指出,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增强,市场整体稳健运行。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就此,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有星表示,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是维护债券市场良好信用生态的基础,也是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应当多措并举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
各类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从业人士介绍,在债券市场中,中介机构应通过勤勉、审慎、专业的核查工作,提供债券承销、尽职调查、审计、法律、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防范各类债券欺诈,发挥债券市场直接融资配置资源作用,保障债券发行人、投资人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刚性兑付逐渐打破,债券市场中介机构看门人的作用更加凸显。
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加强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在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特别是在有关债券违约风险处置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在合规管理、尽职履责、风险防控方面依然存在短板。例如,在承销环节,存在重承揽、轻承做,尽职调查不充分的问题;在受托管理方面,存在履职不主动,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信息披露等问题;对个别发行人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都未能勤勉尽责、及时发现。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着力加强源头风险防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将着手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要求,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二是,推动分类监管,坚持扶优限劣,督导中介机构合规展业,逐步减少外部评级依赖,促进形成责任明晰、过罚相当、责权利对称的治理约束机制。三是,加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强化对违规机构和人员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