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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诺保本等情形违规 彼岸大道及时任法人收警示函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深圳证监局网站12月7日更新信息显示,深圳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深圳市彼岸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大道或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核查,公司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证监局同日公布关于对柯冬植(公民身份证号44010619******0356)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核查,柯冬植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1月9日担任彼岸大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均发生在柯冬植任职期间,柯冬植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柯冬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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