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壮大买方力量 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
推进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制度制定程序
2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证监会将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不断壮大市场买方力量,支持更多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业务牌照,并持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此外,高莉透露,证监会将抓紧推进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制度制定程序,尽快正式发布。
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
日前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要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
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后续将有哪些举措的提问时,高莉称,资本市场引入中长期资金,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力量,有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增强市场韧性,促进投融资平衡,对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意义重大。
下一步,证监会将聚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重要任务,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一是不断壮大市场买方力量。进一步优化基金注册机制,提升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质量,支持更多优质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业务牌照,稳步扩大基金投顾业务。二是持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衔接,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继续推动社保、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入市,促进提升权益投资比例,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机制。
尽快发布股票责令回购制度
在此次发布会上,高莉还介绍了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制度的推进情况。
高莉称,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对于提高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前期,证监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高莉透露,从征求意见情况看,各方普遍认为,责令回购措施将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支持尽快出台。征求意见后,证监会又通过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回购对象范围、回购价格确定方式等各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目前正在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推进规章制定程序,尽快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