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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黄丽萍:ESG评价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内涵

吴娟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1月29日发布的消息,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黄丽萍日前在首经贸中国ESG论坛上发表讲话表示,ESG评价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内涵。黄丽萍介绍,2021年协会将启动绿色投资指引修订,推动绿色投资制度建设。
  黄丽萍介绍,2018年11月,协会发布了《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提出了绿色投资原则性、普适性的行为框架和制度规范,引导行业机构加强绿色投资研究,发展绿色投资工具。基金管理人2020年绿色投资自查表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机构自主报告的绿色投资产品达到83只,管理规模合计达到626亿元。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机构均有绿色投资实践表现,报告有相关实践的37家公募基金管理人中,24家机构已将绿色投资研究转化为绿色评价方法构建或绿色投资产品发行,占比达到65%;8家机构能够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促进被投企业提升绿色绩效,占比达到22%。报告有相关实践的224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中,已开展投前绿色尽调或投后绿色管理的机构合计占比27%。
  黄丽萍表示,2021年协会将启动绿色投资指引修订,推动绿色投资制度建设、让投资产品更加有针对性和辨识度。同时,也将探索ESG投资指引相关内容,推动ESG投资规范发展。
  谈及ESG评价的意义,黄丽萍表示,首先,发展ESG投资高度契合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她表示,ESG作为独立的政策实践话语体系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但实际上,我国改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努力与改革开放相伴,从未停止。在基金行业推动ESG实践,可以提升投资的价值,改善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优化社会、经济、金融系统运行逻辑,从而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ESG评价要聚焦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从环境责任看,企业环境责任与多因素相关。应当在全部产业方向上有区别、有重点地考察各类企业的环境责任,找到合理指标,提升所有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意愿和能力,尽量避免因道德“歧视”发生投资“扭曲”,进而扭曲经济结构。从社会责任看,要从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主要关系出发,找出关系重点、问题表现、表征变量和改善逻辑,然后确定社会责任的考察方向。从公司治理责任看,核心要处理好两方面关系: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关系,避免控股股东侵蚀中小股东正当权益;公司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避免公司经营成本、风险外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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