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的开通及持续管理介绍
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对于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但未参与过新三板交易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的流程如下:(1)无深A账户的投资者需先申请开立深A账户并在该账户上办理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业务,已有深A账户的投资者需申请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2)申请开通相应的新三板交易权限。
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的具体流程如何?
投资者在其开立证券账户的券商处根据券商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的权限开通申请文件,券商根据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要求及其内部管理相关规则审核投资者的申请文件。审核通过后,投资者应当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充分揭示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风险。签署风险揭示书后,券商为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
投资者是否可以线上办理交易权限开通?
主办券商应为投资者提供线上开通交易权限的服务;目前大多数券商均已完成相关系统改造,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线上开通交易权限的服务。
交易权限开通后多久可以交易?
对于所持账户已经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当日即可交易。对于此前无证券账户或证券账户未申请“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投资者,需要先行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及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后才能开通交易权限;因开立新账户与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业务均为次日生效,投资者最早可于办理相关业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交易。
新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发布后,规则发布前已进入市场的投资者是否需要重新开通交易权限?
新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发布后,规则发布前已经参与买卖的投资者保留原有交易权限不变:规则发布前已成为合格投资者的,规则发布后仍可交易全市场挂牌公司股票,无需重新申请开通交易权限;规则发布前属于受限投资者的,规则发布后仍可交易其原先具有交易权限的股票,但若相关投资者符合新规则中合格投资者标准并拟交易相应层级其他挂牌股票的,需要向主办券商申请开通相应的合格投资者权限。
全国股转公司针对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要求作出了哪些优化调整?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的核心在于主办券商对投资者与产品匹配性的持续评估,并非要求投资者持续符合交易场所的特定准入标准。为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回归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本源,本次改革对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要求进行了调整,要求主办券商结合投资者信息及其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及时更新评估数据库,主动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取消主办券商督促投资者持续符合资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