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在《关于推进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的提案》中建议,完善环境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推动建立环保PPP项目产业基金,完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
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介绍,我国环保领域推进PPP迈入落实调整的重要阶段,但仍存环保项目质量不高,招标程序及文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待加强,项目重建轻运,项目边界划分不科学,地方政府融资及偿债能力风险大,地方政府信誉和契约精神不强等问题。
提案表示,在环保PPP项目中,部分地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准备严重不足,边界条件不清晰,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不具有执行性和操作性,导致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同时,招投标流程设置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导致与资产体量大但环保业务占比极小的企业竞争时,多年专注环保业务的大部分企业整体处于劣势;环保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利益分配失衡,部分建筑类企业中标环保项目后,在工程建设阶段获得高额利润,挤压了环境设施后期运营的合理必要成本。此外,不同地区地方政府,其付款能力、信誉等具有差异,企业风险评估难度较大。企业能否从地方政府获得及时足额支付的项目应收账款,将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且PPP项目普遍在10年至30年,项目运营期内可能面临地方政府支付不及时等问题,对项目稳定持续进行有重要影响。
为此,提案建议,完善环境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加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对社会资本的权益保障做出制度设计,确保PPP项目支出列入年度预算,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作用。
推动建立环保PPP项目产业基金。鼓励利用社保、险资、国有大型银行等低成本的政策性资金组建专项产业基金,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渠道保障融资需求。
完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破除市场竞争壁垒,规范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规范各级机构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实行失信企业监督制度。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一定期限内取消投标资金,甚至给予退市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