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短期是一台投票机。
“阴险”的庄家总是会时不时挖个坑,引诱散户跳进去,再收割韭菜。
A股里面这些常见的“市场操纵”行为,你都了解吗?
案例一:题材概念有风险
2015年2月12日至3月23日,同花顺股价上涨了55.1%,同期创业板指上涨20.93%,两者偏离幅度达34.17%。
从此期间发布的公告来看,同花顺的利好公告有两则:
第一则是2015年2月28日公司发布2014年业绩快报,净利润增长176.74%,但绝对值仅6000万元,而201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为9400万元;
第二则是2015年3月18日发布的2014年利润送转公告,实际控制人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人民币(含税)并转增10股,而据统计,创业板公司拟10股转增10股的公司超过90家,其中不乏10股转增20股、15股的公司。从上市公司横向分析比较看,该两则公告并不起眼。
在股票基本面的利好并不突出的背景下,究竟是谁在推动同花顺的股价快速上涨?
2017年3月,证监会公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同花顺股价大涨的原因。原来,掌握巨额资金的违法主体唐汉博及其操盘手袁海林、袁超等,利用多个账户操纵股价,将同花顺股价不断推高,趁高位卖出股票,获利高达2亿元。最终,案例中的违法主体除被没收违法所得2亿元外,并处罚款高达6亿元。
具体流程:
第一阶段:
2015年2月12日、13日为建仓、拉抬阶段;
2月16日为部分卖出获利阶段;
2月17日为再次拉升阶段;
2月25日、26日为卖出获利阶段。
第二阶段:
2月27日至3月6日为加仓、拉抬阶段;
3月9日少量卖出获利阶段;
3月10日至12日加仓及维持、拉抬股价阶段;
3月13日至3月16日为卖出获利阶段。
第三阶段:
3月18日至3月19日为建仓拉抬阶段;
3月20日至3月23日为卖出获利阶段。
以2015年3月23日为例,相关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制造出股价开盘上涨的走势,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该股开盘后不久直接封上涨停板,违法主体却悉数卖出了全部所持股票,潇洒获利离场。该日的股价走势和操纵情况见下图:
总结来看,相关违法主体操纵股价的手法包括:
1、利用控制的账户进行对倒对敲和反向交易,虚增成交量;
2、申报后大比例撤单,进行虚假委托;
3、拉抬股价,营造炒作气氛,吸引投资者追涨,然后卖出获利。
点评:在面对基本面的利好并不突出的个股股价连续快速上涨的时候,投资者需反复思考:股价上涨究竟是源于投资者的价值挖掘,还是因为违法主体的煽风点火和推波助澜?
案例二:连续上涨下的假象
作为曾经的“妖股之王”,特力A自2015年7月9日以来股价多番异动。当年7月9日,特力A的最低价为9.88元,到8月13日收盘,特力A的股价已经涨至50元,短短一个月,最高涨幅超过400%。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揭示了该股上涨的原因:在7月10日至8月28日的35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鑫富盈和吴某某控制的账户每日集中资金优势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且通过在所控制账户组间交易,从而实现操控股价。
具体操作手法:
1连续交易
数据显示,中鑫富盈和吴某某控制的账户买入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25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6个交易日。
买入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29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元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1亿元的有6个交易日。
卖出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7个交易日,超过60%的有2个交易日。
持有股票占其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有13个交易日。
2在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
累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股票712万股,另外,单日控制的账户之间的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5个交易日。
点评:部分投资者喜欢买入一些股价走势漂亮的个股,但是你可曾想到,漂亮的图形背后是主力在操纵,若不慎接到最后一棒,或将只剩下一地鸡毛。
案例三:不要迷信涨停板
不少散户热衷抢涨停板。一般人会觉得,在当日收盘时涨停,表明市场对该证券的需求强劲,下一交易日有较大可能继续上涨。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2016年7月5日开始,福达股份股价突然飙涨,截至7月12日,该股股价累计涨幅达28.16%。
资料显示,这是一起利用投资者对涨停板股票的迷信心理,通过制造股价的涨停趋势,获得巨额收益的市场操纵手段。
据证监会披露,马永威、曹勇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18日期间,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涨停板大量申报买单维持涨停价格、虚假报撤单、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福达股份股价。
具体流程:
7月5日至8日,股价相对平稳,账户组合计买入福达股份900.59万股。
7月11日,账户组开始制造涨停板走势:14:03:18至14:06:13,拉抬股价至涨停后,继续以涨停价申报买单,共申买29笔合计600.93万股。截至当日收盘,账户组未成交的涨停价买入申报量达574.86万股,占全市场未成交涨停价买入申报量的51.73%。
7月12日,账户组复制了7月11日的交易方式:14:29:13至14:32:34,拉抬股价至涨停后,继续以涨停价申报买单,共申买23笔合计509.86万股。
7月15日,股价跌停,账户组当日卖出所持数量的94.73%,持仓从1043.85万股减至48.69万股。
7月18日,账户组将股票全部出清,股价下跌6.48%。
具体操作手法:
1、稳步建仓相关股票;
2、刻意将股价引导至接近或达到涨停;
3、在明知成交概率很小的情况下,继续以涨幅限制价格大量、大额申报买入;
4、达到吸引其他投资者买入的目的后,趁机高位卖出获利。
点评:对于价格非理性变化的股票,投资者应全面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等进行横向纵向比较,找到股票内在价值的依据,不要盲从追涨,也不要迷信涨停板,避免参与股票的过度炒作。
案例四:跟风牛散也不安全
在部分散户的眼里,牛散就是A股里“常胜将军”。但是跟风“牛散”就会安全吗?不妨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徐留胜在证券市场沉浮多年,已积累上亿元的交易资金,操作手法在市场上尤其是深圳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人也因此在网络上被称为“最牛散户”之一。
2015年8月13日、10月16日和26日尾市期间,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交易多只股票,导致相关股票走出了尾市强势上涨的走势:
与传统操纵手法不同,这位“最牛散户”使用的操纵手法呈现一系列新特点。据证监会稽查执法人员介绍,其一大特点是操纵行为短线化,即操纵周期由以往跨年、跨月向数天、甚至日内操纵发展,操纵的“建仓、拉抬、出货”三阶段被压缩在一起,阶段间的界限越来越隐蔽。
此外,徐留胜还喜欢利用高申报和成交占比、高价委托等手法。案例数据显示,徐留胜操控个股股价时,申买量占期间市场申买量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60.30%,最高为74.87%,平均为67.96%;买入成交量占期间市场买入成交量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62.73%,最高为82.48%,平均为73.89%;另外,每一笔委托价格较其前一笔成交价提高幅度的平均值最低为0.24%,最高为0.83%,平均为0.51%;除个别股票上仅1笔申报档位为第2档外,其余委托均为第1档。
点评:投资者必须学会独立思考决策,切忌不做分析而跟风投资。不要被股价的迅速上涨所诱惑,否则容易误入市场操纵者的圈套。
综合来看,近年来,操纵市场行为呈现新的三大违法特征:
一是操纵主体“团伙化”,机构主体涉案增多。行为人依托固定群体,组织巨额资金进行内部分工,有组织地实施操纵市场。二是在传统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基础上,滥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问题突出。三是多种手法交织并用,短时间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容易引发负面效仿,市场影响十分恶劣。
因此,作为一名理性的投资者更应该在股票交易中仔细辨别,深入思考,谨慎决策,遵从符合价值规律的理性投资方式,结合市场、行业和公司的情况进行冷静分析,警惕被市场操纵者制造的交易活跃、快速上涨的虚假繁荣蒙骗,误入市场操纵者的圈套,成为股价高位站岗的接盘侠,造成投资损失。
PS:长期来看,市场终究是一台称重机。个股股价长期走势必将回归公司基本面。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华网政府部门交易机构证券期货四所两司新闻发布平台友情链接版权声明
关于报社关于本站广告发布免责条款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