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方面明确了网贷行业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组成部分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行业进入严监管的新时代。
此后,网络借贷整治方案、备案管理、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政策不断落地。密集出台的监管政策可谓成效显著,除了校园贷、现金贷等高风险业务受到严厉整治,很多网贷平台面临接受整改还是转型的选择,此间也有不少网贷平台主动退出,更不乏跑路者。
据统计,这一年时间里,有887家网贷平台退出。其中,良性退出的停业和转型平台有661家;恶性退出的问题平台有226家,其中贷款余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7家。
严监管下曾经的骗钱套路成历史
>> “1+3”制度框架下平台合规成本猛增
在暂行办法落地一周年之际,银监会在今年8月24日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下称“信息披露指引”)以及相关说明,公布了网贷机构备案信息、组织信息、审核信息、经营信息和项目信息等五个大类共63项信披指标。
银监会表示,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这基本就是向上市公司或银行系看齐,网贷行业将正式进入“监而有管、阳光透明”的机制,“以往那种拿张PPT或copy(复制)一家网贷平台页面就能轻松骗到钱然后溜之大吉的套路成为历史”。
记者梳理发现,按照“1+3”制度架构,注册并运营一家网贷平台难度陡增,需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向电信部门办理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向地方公安机关申请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与商业银行办理资金存管合作,其中办理备案登记和银行存管非常严格,随着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日益严格,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恐也成网贷平台“标配”。
办理注册运营流程繁杂,平台合规成本亦在提高。有媒体统计,以银行存管费用为例,因平台规模、存管银行而异,普遍费用在百万元起步;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基本在15万~ 30万元不等,合计支出约40万元。综合上述几项,为满足合规要求的支出至少为200万~300万元,而一些大型网贷平台,仅存管费用一项支出就可能达到亿元级别。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网贷行业摆脱污名化、实现优胜劣汰、走向健康发展所必须要付出的成本。
>> 业内:中国网贷行业正渐近成熟
“经过一年行业整治和规则落地,网贷企业进一步净化,投资者也逐渐成熟,整个行业发展向好。过去那种用傍名人等为企业增信的传播方式,动不动就任性跑路,用各种夸张方式吸引眼球妄图一夜暴富的不良行为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位于深圳的一家网贷平台小牛在线负责人郭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在嘉银金科董事长、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看来,目前中国网贷行业已非常接近成熟形态,这主要体现在对资产获取渠道的强监管化、资产定价的市场化以及资金与资产匹配的流程化。
严定贵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进一步解释说,资产获取渠道的强监管化指过去一年里,在网贷行业合规政策的主导下,校园贷、现金贷、金交所等资产类型被清退或被遏制,网贷行业回归信息中介的本源。
而资产定价的市场化,指在合规资产范围不断被缩小的情况下,普惠金融领域内的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却因为权威征信体系有限的覆盖范围而无法被有效鉴别和挖掘。网贷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对于资产风险的定价能力,从而获取优质资产,并通过不断迭代创新,降低风险成本与运营成本,正逐渐成为网贷平台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资金与资产匹配流程的透明化,指吸取e租宝、金鹿财行等对投资用户的资金流向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而导致风险事件的教训,无论是银行存管政策,还是信息披露政策,都体现了资金流向合规化已成为监管的主要方向。
严定贵说,“随着网贷行业规范度不断上升,网贷利率与基准利率因为资金的跨市场流动而产生更紧密的关联,并发挥反馈效应。加强对网贷利率走势和变化特征的关注,有助于监管部门判断宏观经济的变化趋势,使其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发挥衡量中国金融市场流动性的长效作用。”
他举例说,今年6月份发生了网贷平台收益率、国债利率和银行理财收益率在同一时间周期均出现短端利率或收益率上升而高于中长期的倒挂现象。
记者发现,与2015年前后网贷平台动辄20%左右的收益率相比,在2017年上半年不少平台的收益率已降至10%左右,而只有正常的收益率水平才能与其他金融产品利率或收益率产生一定的相关性。
深圳网贷平台人人聚财CEO许建文非常有感触的一点是,这一年来监管部门也在努力地引导网贷平台积极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一些监管部门在调研公司时,问得非常细,特别是对网贷如何服务小微企业非常关注。”
他分析说,“网贷作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能利用互联网技术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甚至是小微自雇群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严监管下网贷平台是去是留?
>> 行业巨头红岭创投宣布“清盘”:未来3年退出网贷领域
今年7月27日,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突然在官网社区发帖宣布:“网贷不是我们擅长的,也不是我们看好的,这块业务最终会被老周清理出去。”他还写道,清盘网贷业务过渡期大概3年,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将现有产品全部清理完成。
作为网贷行业元老级的平台,运营时间已近9年的红岭创投宣布退出引起业内强震。
截至8月29日,红岭创投官网显示,该平台累计投资金额达2802亿元,在行业内仅次于中国平安集团旗下陆金所的交易金额。
自2014年初以来,红岭创投开展了大量的大额借款业务,并得以飞速发展,其大单模式也为不少同行所效仿。而大单模式也给红岭创投带来了较大的坏账压力,当年8月,周世平自曝平台有亿元坏账,但同时他承诺平台垫付。这次自曝风险不但没有引发挤兑危机,反倒赢得投资者认可。据统计,曝出坏账的一个月,红岭创投全月成交额16.71亿元,创下纪录。
“大单模式+ 刚性兑付”似乎成了这家平台的标签。不过,随着监管政策落地,网贷行业“小额分散”和“去刚兑”逐渐成为主流,红岭创投的模式显得与监管不合拍。
有业内人士透露,这些监管政策似乎就是为红岭创投“量身打造”。周世平曾想借道“金交所”发放“承销标”,但今年7 月初,监管部门叫停了网贷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产品。大额资产彻底与网贷平台绝缘,使红岭创投很难整改合规,转型退出似乎也成了无奈之举。
7月31日,周世平在红岭创投战略转型交流会上表示,通过红岭创投的转型升级,打造一个全新的“金控品牌”,红岭创投将围绕产业金融、创新投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这四大业务板块进行全新布局。
据了解,红岭创投已有的“产业+ 金融”布局包括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未来,红岭创投还将涉足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资管、信托等。
>> 一年间887家平台退出网贷业
随着网贷监管政策不断落地,一些平台自知无法符合监管要求,主动退出,其间也有一些平台跑路。
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7日,有887家平台退出网贷行业,良性退出的停业和转型平台有661家;恶性退出的问题平台有226家,其中涉及贷款余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7家。
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2016年8月底全国有网贷平台2799家,到今年7月底是2090家,而到8月27日,当月已有21家公司退出。这意味着如果不算新增的100多家平台,这一年有31.69%的平台主动或被动地退出了网贷行业。”
从每月退出平台数量来看, 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16年9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仍然高达114家,2017年7月单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已经下降至35家,下降幅度近70%。陈晓俊分析说,“之所以呈下降趋势,是因为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已经出现停业及问题平台集中爆发的情况,其中2016年1月、5月、6月、7月单月的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均超过150家。再加上新增平台数量较少,所以在绝对量上才会呈现退出平台数量不断下降的趋势。”
以2016年8月24日为时间分割点进行统计分析,停业及问题平台占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暂行办法出台前停业、转型的比例分别为43.12%、0.78% ;暂行办法出台后停业、转型的比例上升至70.41%、4.08%。相对而言,跑路、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的平台数量占比均出现了下降。陈晓俊表示,“原因是众多小平台在严厉的监管背景下,无法满足监管层的要求,选择主动清盘停止营业,这部分平台待收较小,比较容易完成清算。”
从全国31个省份来看,除了西藏自治区,其他30省份都有网贷平台退出。广东、北京、上海等网贷行业发展规模居于全国前列的地区,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同样居于前列。在这一年,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和山东5个省份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559家,占比达到了63.02%。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退出平台累计贷款余额达63.7亿元。在恶性退出的问题平台中,贷款余额超过千万元的平台有47家,超过亿元的平台有13家,其中位于江苏的薪满意融涉及贷款余额10亿元。
所谓贷款余额,又称待还本金、待偿金额等,通俗地说,指截至当前,P2P平台已经放出去,没有还款的钱。贷款余额是衡量平台经营规模、安全程度的重要指标。贷款余额高,说明平台的借贷规模大,同时,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可能也高,一旦无法如期收回借款,平台对投资人的兑付压力增大,就可能崩盘。
不过在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看来,“这些平台累计涉及贷款余额占2017年7月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0.6%,可见对行业影响较小。”截至2017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为10897.08亿元。
从退出平台的股东类型来看,主要分为风投系、国资系、上市公司系、银行系、民营系等五类。陈晓俊对记者说,“我们发现停业及问题平台中约99%的平台属于民营系平台,民营系平台由于没有一个好的背景,在没有强硬的背景、没有雄厚资本实力的情况下,严厉的监管环境下更容易被淘汰出局。
监管细则仍待明确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一年间,涉及网贷行业的监管政策,包括全国性监管政策和地方性监管政策出台近60个,对于“一周出台一项政策”的节奏,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抱怨说:“现在出台政策多得难以适应了,并且有时候还经常变,遇到标准不一致的时候更是无所适从。”
一位熟悉P2P业务的法律人士也向记者说:“现在的网贷监管更多偏重行政手段,但监管部门又无可奈何,前期没有监管,现在只能有点矫枉过正了。”
>> 信息披露标准待完善
其实在银监会发布信息披露指引之前,2016年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就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标准》(下称“信息披露标准”)。
两者虽然监管方向大致相同,但是具体到一些细节还是有所出入。以逾期率这一重要指标为例,信息披露指引没有提及这一指标,信息披露标准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并没有明确超过多少天算逾期,对借款余额以及代偿金额如何计算等也没有明确规定。
这意味着P2P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宽限期限和展期。
没有统一标准的后果是,逾期率这个指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互金协会官网所披露的88家网贷平台运营信息为例,虽然不少平台的项目逾期率和金额逾期率均为0,但因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结果难免存在粉饰。
如何理解互金协会和银监会在网贷行业监管方面的作用和地位?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目前互金协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主要对于协会会员产生约束,而银监会的相关办法和指引则是对全行业都有影响。银监会的作用主要在于制定全国性统一的行业标准,而互金协会的作用则更多是行业自律的推动和建设。”
对此,石鹏峰对《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说:“信息披露标准的建立和统一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目前存在一些细节上的不一致,但未来各个层面的标准会不断趋于统一。这样也才能方便从业机构的执行。”
>> 银行存管属地化是否必要?
在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中,并没有对银行存管属地有明确要求,而一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则时,倾向于规定网贷平台与本地银行合作。
今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贷平台需“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也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亦包含“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规定,成为继上海之后又一明确银行存管属地化的重点城市。
此外,有消息称,浙江和北京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倾向于银行存管属地化,不过尚没有正式文件出台。
据统计,7月初,有112家上线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不是在属地有实体经营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这就意味着,倘若各地全面实行银行存管属地化,这些平台的银行存管将面临“推倒重来”。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分析说,“属地化监管模式符合中国国情,也是中国各个行业监管的常态。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方差异较大,尤其对于业务复杂、尚未形成统一标准的新兴行业,出于对监管成本、效率、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往往都会存在属地化的要求。而对于存管银行的属地化要求的评判,应该从其合理性和可行性角度出发。比如上海所要求的经营实体,如果专门负责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经营实体也算符合要求,那么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都会比深圳直接要求分行的规定要好。”
不过,他也建议说,“对于已经完成存管上线的从业机构,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条件放宽或者过渡缓冲期,否则一段时间频繁更换存管银行会对从业机构造成较大冲击。”
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撰文表示,一些地方规定网贷资金银行存管属地化有些不合时宜,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应该按照银监会“1+3”制度的思想,“如果地方监管机构一意孤行,大行地方保护主义,形成行政垄断,那么一旦面临被起诉,就有极高的败诉风险。这对于树立政府监管的公信力和维护网贷平台正常的经营秩序都十分不利。”
>> 整改期间网贷业务规模不得增长?
8月30日,广州市多家网贷平台接到监管部门口头通知,要求整改期间控制业务总量不增长。
而此前,据业内介绍,北京、上海、杭州、大连等地的部分网贷平台已先后收到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网贷平台“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得再新增违规业务”。
8月15日,网贷行业内流传着一份大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整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大连市的各互金机构要以2017年7月31日业务余额为基准,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此上限。
8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整改文件通知更有威慑力,其要求整改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不予办理P2P备案登记,并在必要时移送‘打非’机制或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从严查办。”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存量违规业务逐步压降至零、不新增违规业务这两点相对容易完成,但是要求业务规模不能增长,这对许多平台或是致命性的打击,“像宜人贷、信而富这些上市公司,规模不让增长,该怎么向股民交代呢?”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受网络借贷行业从业机构数量多、业务“创新”频繁、部门分工及合规界定都有难度等因素影响,专项整治完成期限已经从最初的2016年底,一延再延,延长到了2018年6月。对于监管部门来讲,要控制整体和最终风险,最好的方式是控制总量,不因整改时间的延长而导致总量的不断增长甚至快速增长,从而导致总体风险扩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监管部门整治风险的决心可以理解,但如果操之过急,会不会适得其反。”(记者 贾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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