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德霖9日在“扶贫用地政策论坛”上透露,截至2017年6月,中国河北、山西、吉林、江苏等13省份的贫困地区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已协议交易334.53亿元(人民币,下同)。扶贫用地政策效果显现。
资料图:国土资源部。中新社发 龙喜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国土资源超常规政策,主要是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一些地方通过对分散的农房进行重新整合、建新拆旧,以及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将节约出来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
过去,为了防止滥用政策侵害农民权益,中国官方对增减挂钩政策的使用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近年来,这一政策被更加灵活地运用于扶贫开发。
去年2月,国土部出台政策,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
2017年,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拓展,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适用范围由原来的832个贫困县拓展到1250个贫困县。
各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有侧重。如:安徽省金寨县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结合,实现收入49.54亿元。四川省允许贫困地区预支使用30%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综合采取缩减非贫困县增减挂钩计划,奖励承接贫困县增减挂钩指标地区用地计划指标等措施,已实现交易67.78亿元。古蔺县和叙永县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发行全国第一支易地扶贫搬迁债券20亿元。
除增减挂钩政策外,近年来实施的扶贫用地政策还包括专项用地计划政策为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以及进行土地整治“向耕地要效益”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