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 苏兰)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今天发布了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截至12月28日,我国今年共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491次,涉及产品2702.6万件,分别较去年增加111.6%和337.5%。
据严冯敏介绍,2017年是我国全面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的第二年,召回次数和数量都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
据悉,2017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消费品召回活动开展频繁。在缺陷消费品召回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的推动下,在质检总局和省级质检部门的监督下,国内消费品召回活动的频次快速增加。从总体数据来看,2017年平均每个工作日发布2.1个消费品召回活动,且呈增加趋势。
二是召回产品涉及品种范围广泛。2017年的消费品召回活动涉及电子电器、儿童用品、文教体育用品等9个大类、142个小类以及363个品牌的产品,基本覆盖了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是受质检部门缺陷调查影响的召回比例较高。在2017年消费品召回总数量当中,有超过90%是在质检总局和地方质检部门缺陷调查工作的影响下实施的,行政监管力量成为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初期阶段的重要推动力。
四是召回活动推动有关行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2017年,质检总局把缺陷产品召回与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对具备区域性、行业性、通用性特征的缺陷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开展行业性质量技术服务活动。
在开展缺陷调查促使18家自行车企业实施19次召回活动后,组织自行车行业相关企业、检测机构和技术机构开展了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分析总结缺陷产生原因及改进措施,推动自行车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