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3日电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司长马纯良今日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网络销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的监管,要求落实平台责任,加强监测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如实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等。
资料图:一餐馆提供外卖服务。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举办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近年来,网售食品和网络订餐这两种新业态很受老百姓关注,请问针对这两类食品,有没有专门的抽检计划?在已经发现的这两类食品中主要问题都有哪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是不是意味着对于网络餐饮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
对此,马纯良称,大家都知道,尤其是近几年来,互联网+食品、互联网+餐饮、互联网+食用农产品发展非常迅速,既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又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催生了一些食品经营的新业态,也大大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食品所存在的问题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
他介绍,2017年,总局共抽检网络销售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3个食品大类,共计699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36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1%,较2016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网售不合格率分别为8.0%、8.0%、5.6%,不合格率均明显低于线下销售的同类食品。这些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等。
他指出,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千家万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狠抓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网络销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的监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7年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制定发布了加强网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监管的办法文件。
二是落实平台责任。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如实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是加强监测监管。开展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监测,加强网售食品和网络订餐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受理投诉举报。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他强调,公众在网购食品和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负责任有诚信的网络平台和网上食品经营者,认真查看所购食品和餐食的信息和宣传内容,下单订购。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他表示,2017年9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意见》部署安排了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等4项重要任务。
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突出“六个严格”,即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
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即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加强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和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
在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面,提出了“五个提升行动”,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二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三是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四是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五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
他进一步表示,目前,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者食品安全办已印发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下一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