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A股市场有一位小股东不太“安分”。他买下A股几乎所有三千多家公司的股票,虽然每只股票持股仅一手,但哪哪都有他的身影。
他查阅了沪深A股每一家上市公司的章程,给公司写函,质询为什么不现金分红,为什么给董监高设“金色降落伞”;他奔赴全国各地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当场发问管理层,为什么不给小股东发言的机会;最受瞩目的是他频繁出现在上市公司重组说明会上,质疑公司是否虚增估值,紧盯可疑的业绩承诺,质问大股东是否“忽悠”广大中小投资者……
上市公司不高兴了。有的说,你就持有100股,来捣什么乱;有的说,你为什么查我们不查别家,是不是有问题?投行、中介也不高兴了。有的说,你这不是断我们财路么,桌子底下那点事全给翻出来了;还有的说,已经定了的重组项目,都被你搞黄了!
没错,过去的一年时间,这个单只股票持股规模最小的小股东,在A股市场搅起了不小的波澜。但这并非是为了利益而搅局,这位小股东的目标特别明确——他希望通过自己积极主动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股东权利,来唤醒A股一亿多散户投资者行权、维权的意识;更要以此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规范治理程度,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自身质量。
这位小股东,就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
股东的“权力游戏”
2016年5月11日,柘中股份在上海举行股东大会。与多数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一样,寥寥几位小股东前来出席,会议按照常规流程一项项进行。但是现场突然有股东频频提问,打破了现场的平静气氛。
“你们(指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怎么没有来齐啊?”“开会过程中股东应该有发言机会,为什么不给股东提问时间?”……多次发问直指会议程序的合规性、质疑的内容又颇具专业视角,这位股东显然有备而来,柘中股份的管理层也添了几分紧张。
提问的是投服中心的“代表”——时任副总经理徐明。这是证监会批准持股行权试点后,投服中心首次股东大会现场行权,标志着投服中心持股行权试点工作的正式开展,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首次持股行权活动。
“前期有简单沟通,我们的准备不够充分,但是我们决定就先去。因为去参会本身就是表明态度。出席股东会、听报告,就是行权。”投服中心总经理徐明近日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说,股东权利当中,参加股东大会是有现场感的,更能够让其他中小投资者感受行权的效果。
在现场翻阅公司资料后,徐明针对柘中股份董事长的年度报告提出了6个问题,涵盖公司主营业务及利润的可持续性、小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便利性、建议审慎对待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审慎对待金融投资产品等多个方面。
当天的会议现场,少数几位参会的小股东被安排在了后排就坐,而投服中心代表被安排在第一排。这种鲜明的“区分对待”,让徐明觉得十分不自在。“我们只持有100股,也是小股东。为什么他们就要坐后面呢?这本身就是不平等。”徐明当场对公司发问,让到场的其他小股东倍感意外,“他们当时比较感动,说了句话我一直记得——参加过很多次股东大会,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受到证监会对投资者的保护,这么鲜活的出现在身边”。
投服中心,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投服中心是公司制法人单位,有5席股东,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证监会批准了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投服中心开始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具体的实施方法是,投服中心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目前试点已扩展至全国。
据介绍,投服中心目前以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基础,已经形成一套“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的投服模式。
“行权做的越多,后面的问题越少。最优的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能够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力,这不但可以减少后面的纠纷和诉讼,也能以市场化的方式对上市公司形成牵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徐明告诉记者,中小股东的“对手”是非常厉害的——主要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他们既是信息优势方,也是权力优势方,而且还有各类中介机构“帮忙”。投服中心作为普通小股东的代表,主动去行使股东权利,就是为了能够唤醒小股东“有样学样”,依法行权、依法维权。
更明显的利益对抗来自并购重组。2016年7月14日,在狮头股份(600539.SH)上证所举行的公司重组说明会上,投服中心明显是有备而来。在说明会现场,面对上市公司及重组相关方一众高管,当着全国数十家财经媒体的面,投服中心直接抛出是否规避借壳、重组预案估值过高、信息披露夸大、标的资产独立性不足等关键问题。
狮头股份不久后宣布终止重组。事实清楚、依据确凿,这是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行权的必要前提。据了解,在参加重组会之前,投服中心内部多次讨论,并详细研究公司资料,最终针对要害提出问题。并购重组涉及重大利害关系,法律问题也十分复杂,此前虚假重组、忽悠重组非常多,中小投资者不断被忽悠进场、被套住、被“割韭菜”,教训惨痛。
第一财经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投服中心共持有沪深两市3442家上市公司A股股票,累计行权1876次,其中建议权1584次,质询权185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41次,诉讼权8次;发送股东建议函1472次,公开发声13次,参加股东大会58次,现场查阅41次,参加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及投资者说明会36次。
从行权到诉讼的“全面示范”
“我国资本市场有1亿多散户,直接关乎上亿家庭、数亿人的利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2017年12月4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出席会议时做出的阐述。
自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监管层就在反复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近两年,证监会在加强稽查执法、打击违法违规方面倾注大量人力物力,市场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为投资者避免了一些可能出现的风险。
但是,自上而下“父爱主义”的监管文化在A股由来已久,中小投资者手握法律赋予的权利,却很少行使。这背后的深层原因,也非一个简单的“投资理念”论断可以概括。不过,这种情况正在发生逆转,投资者“自为”的意识已开始成为行动,虽然萌芽才露尖尖角
2017年12月7日,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更新评估核心成果报告》中也表示,证监会设立投服中心,开展支持诉讼和持股行权工作,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措施”。
目前,投服中心一方面直接与上市公司“对话”,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带动其他小股东“学习”行权;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形成损害、产生纠纷的,投服中心在全国各地设立“网点”并引入专家团队,进行纠纷调解;同时,投服中心也对受损投资者进行“证券支持诉讼”。面对一亿多散户投资者、上千起诉讼,投服中心只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示范效应,辐射全市场。
投服中心纠纷调解部总监卢勇告诉记者,目前投服中心受理的纠纷案件覆盖全国所有辖区,在各地建立了工作站,聘请专职和兼职专家调解员超过400人。受理纠纷的类型,目前主要是投资者与证券期货基金机构、上市公司之间侵权违约纠纷。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已经成为全市场纠纷调解的主渠道。为了提高纠纷解决的权威性和效率,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投服中心借鉴国外模式,与经营机构达成授权协议,由投服中心先行评估并进行纠纷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裁决,机构按照协议当中的承诺,自动认可裁决结果,通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确保执行效力。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投服中心登记纠纷案件共5616件,争议金额18亿元。其中,正式受理3325件,调解成功2262件,成功率达73%,成功的案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达3.86亿元。其中,2017年全年受理各类证券期货纠纷2428起,已调解成功1661起,纠纷和解获赔金额3.46亿元,分别为去年的3.5倍、4.4倍和15倍。普通程序调解的案件数量和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占全国半数以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数量、投资者获赔金额占全国90%以上。投服中心调解已经成为化解投资者与市场机构各类纠纷的主要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而言,面对的另一个难题是诉讼索赔。特别是针对已经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受损之后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但是,在没有集团诉讼制度的背景下,涉诉金额越小的投资者索赔相对越难。
“当前中小投资者维权面临小额、多众的现状,投资者通过委托市场律师打官司的方式维权,耗时费力,难度大。”投服中心维权事务部总监杨宏告诉记者,投服中心通过聘请公益律师支持投资者索赔的方式,进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探索。比如去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告为鲜言、匹凸匹,投服中心受托支持的14名中小投资者全部胜诉,获得赔偿合计233.89万元。这起案件也是我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
但是他认为,针对证券诉讼一个违法事件众多受害者的特性,示范判决将是很好的解决路径。通过法院对有代表性案件的优先审理,明确同类案件的法律事实或证据、争议焦点、统一相关案件法律适用,可以为后续投资者的诉讼提供示范依据,降低各方成本,提高效率。
“目前,我国法律尚无集团诉讼的相关规定,代表人诉讼也鲜有相关实践案例。投服中心的支持诉讼,是借鉴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的立法精神,通过聘请公益律师支持投资者索赔的一种探索。”他对记者说,示范判决在国内尚无先例,还需要与法院协调沟通,来启动相关实践。
“一盘沙”到“一盘棋”
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是A股市场与境外其他证券市场相比最大的不同。为了保护处于市场弱势的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形成了两层保护体系,第一层是以证监会为代表的政府部门主动保护,第二层是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自律组织主动保护。
但是,投资者自己的自我保护一直没有成长起来。要么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要么不知道如何行使,要么没有能力去行使。形成所谓“一盘散沙”的局面,股民只看个股涨跌,不问公司未来。
为了发挥示范效应,投服中心买入股票,以股东身份直接入场。首先,做积极股东,关注公司基本面,关心公司治理;其次,做合格股东,根据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形式,不进行所谓行政干预;第三,做示范股东,以目前不足百人的团队,只有通过对典型事件、热点公司行使权利,才能更有效的发挥对中小投资者的唤醒和带动作用。
“如果中小投资者行权意识加强,这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徐明说,无论政府保护还是自律保护,都是“父爱主义”的做法,如果投服中心可以带动中小投资者发挥“自为”作用,这不仅可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三驾马车”,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他为”予以解放。
理想很丰满。过去的两年当中,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方面都积极尝试,“带头大哥”的角色越来越游刃有余。
在行权时,投服中心与广大中小股东拥有的权利相同。投服中心行权事务部负责人张建对记者表示,在针对上市公司提问或发函之前,投服中心都需要对事实做充分甄别,除公司公告外,还会向沪深交易所、各地证监局仔细了解,他们掌握的实际情况都可以共享参考。同时,投服中心发现问题后,在发函沟通时,也会及时抄送证监会上市部、证监局及交易所,监管部门对线索可以实时掌握。
但是,现实也很刺激。张建告诉记者,多数公司会积极回应,但也有上市公司认为投服中心是“麻烦制造者”,在股东大会这种场合挑上市公司毛病,所以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阻碍行权。
“我们之前在东部某省份参加一家公司股东大会,会前已经与公司联系,告知了参会意图、行权的定位及法律依据,并递交了参会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公司已然知晓投服中心的股东身份。但我们现场提问质询时,公司董事长竟然以‘需要请示监管部门后方可答复’为由,拒绝回答问题。还声称投服中心干扰大会秩序,并对我们进行言语奚落。”他说。
在谈到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时,徐明告诉记者,当你在代表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去挑战上市公司的问题时,面对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董监高、相关中介机构等强有力的一方,无形中会形成某种意义的对抗,并被他们认为是“麻烦制造者”。当你背后所依靠的一亿多中小投资者,却很难对你有实质性支撑时,“对手”就在眼前,后盾却摸不着。
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涉及到整个资本市场体制机制,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则,无论从公司治理还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角度,都是资本市场“一盘棋”。
目前投资者保护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俗称“小国九条”)及证监会发布相关规章,但是对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具体事项,尚没有明确的规则指引。
徐明建议,如果可以从《证券法》立法、国务院条例、证监会规章,再到具体指引、办法等操作性层面,全面的建立一套投资者保护的规则体系,对投服中心依法行权,以及广大投资者更清晰地主动行权、维权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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