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12日称,将自13日起对进口自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苯乙烯征收5%-10.7%的反倾销保证金。
商务部当天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认为,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将根据各公司倾销幅度征收保证金。
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可用于生产橡胶、医药等。据中方统计,从2013年到2016年,进口自韩、美、台湾地区的苯乙烯占中国市场份额持续上升,2016年已接近四分之一。受此影响,同期中国产品价格下降了约三分之一。
应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7年6月23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称,立案后“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公布了该案初裁裁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