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中,沪深两市有*ST华泽、康达尔、山东地矿、凯迪生态、千山药机、中毅达、抚顺特钢共7家公司到期未披露年报。对此,投服中心予以高度关注。投服中心表示,未披露年报事件已引起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投服中心呼吁7家上市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尽快编制、审议、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服中心表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做出投资判断的基本依据。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存在的前提,而年报披露是其核心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上市公司信息对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年度报告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时至今日,年度报告的法定披露期限已过近一月之久,这7家上市公司仍未披露公司年报,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投服中心强调,不披露年报还使上市公司面临巨大的风险。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将在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强制停牌;停牌两个月仍未披露年度报告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将被暂停股票上市;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将被终止上市。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则更为严格,创业板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披露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即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度报告,将被强制停牌,深交所于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上市;若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将被终止上市。
按照上述规定,上市公司未按法定期限披露年报时,仍有一定时间补披露年报,但延迟披露的时间越久,处罚力度越大,直至被强制终止上市。目前7家上市公司仍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被暂停上市或强制退市的风险,严重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已知信息,从未披露年报的7家上市公司来看,初步判断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因现金支付困难、频繁更换审议机构等,导致审计机构进场晚;二是管理层或大股东之间的争斗使得年报相关决议无法形成;三是因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涉及民间借贷、资产范围广等造成审计工作量大。
投服中心认为,无论什么原因,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审计机构进场晚、工作量大的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管理层、大股东之间的斗争更不能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代价。投服中心将进一步跟踪和密切关注7家公司后续信息披露情况,呼吁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其他相关人员忠实勤勉,与审计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采取积极措施,尽快编制、审议、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避免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