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头版评论:合力构建“退得下”“退得稳”市场新生态
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已成业内共识,这不仅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力举措,更是加速完善市场生态、实现优胜劣汰的重要路径。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着力解决僵尸企业、空壳公司长期滞留资本市场问题,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凝聚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工作合力,将是未来一段时间深化退市制度改革的重点。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构建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健全退市机制,有利于出清低质量、高风险的问题公司,使优质公司获得更多要素资源,也有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和完善市场估值体系,更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优胜劣汰、自我净化的市场生态。从1999年证券法初步确立退市制度框架以来,监管部门先后进行四次退市制度改革,目前基本形成了涵盖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运作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主动退市机制安排。2019年以来,46家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渠道退市。其中,强制退市24家,是此前6年强制退市家数总和的2倍。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现状和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要求相比,退市难问题仍较突出,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坚决落实退市制度安排。
首先,在全市场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已在科创板、创业板实行新的退市制度安排,对强制退市标准进行优化完善,对退市流程进行简化。比如,在财务指标类方面,取消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制定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相结合的财务指标,侧重于考量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无主业、靠卖资产或财政补贴保壳的企业及时出清。再如,在退市流程中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对此,有必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场全面推开。
其次,着力推动僵尸企业、空壳公司有序退出。一方面,在完善标准简化程序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的行为。另一方面,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化退出渠道。目前,监管部门正进一步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加快实施并购重组注册制,支持通过吸收合并、重组上市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鼓励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第三,优化投保机制,畅通央地合作,减轻退市阻力,凝聚退市监管合力。退市难的一大原因是上市公司退市或影响地方财税收入和就业。对此,在退市制度落地过程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要拓宽投资者赔偿资金来源,更快更好地推进先行赔付、责令回购、集体诉讼制度的实施。二是强化央地合作,完善退市通报、沟通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同时,强化退市相关的法治保障,研究完善已退市公司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制度安排。
增强退市监管合力的政策信号已经明晰,“退得下”“退得稳”的新局面即将开启。可以预期,退市制度改革将步入新阶段,A股市场将实现退市常态化,并推动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