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继山东、浙江、广东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浙江舟山成为海洋经济新区之后,海洋大省福建也正式跻身国家海洋战略的快车道,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第五区。
在今年8月份,福建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13年全面启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省政府配套出台了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
《意见》提出,以科学开发利用海峡、海湾、海岛资源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陆海统筹、集聚升级、创新驱动、闽台合作、人海和谐",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完善沿海港口规划及配套设施,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将福建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强省,成为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