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决定,今年二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
“傍名牌”是指借助他人知名字号或商标的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获取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将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行为,并对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等典型的“傍名牌”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狠抓大要案查处,按规定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严禁以罚代刑。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张晓松 钱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宣部等13个部门日前确定了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重点广告类别、重点地区和重点广告媒介,将把关系群众健康安全、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作为重点类别。
这次专项整治还将把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作为重点地区,把都市类报纸、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以及地(市)以下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络作为重点广告媒介,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在去年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全国工商系统加大了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了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约4万件。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张晓松 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