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刚12日在厦门表示,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支持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试验的意见》,共有12条政策措施,支持厦门深化两岸合作。
据新华社报道,李刚在第十七届台交会的主体活动——海峡两岸经贸论坛上发言时介绍了这些政策措施,12项举措中有10项是在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中首次提出,包括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探索两岸间货物流转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支持厦门质检部门参与两岸认证检测结果、数据互认工作”“定期举办海峡两岸质检论坛”“鼓励厦门检验检疫局通过福建电子口岸平台与台湾相关网络平台实现ECFA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有效交换”“支持设立检验检疫海西数据分平台”“支持厦门市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支持在厦设立两岸标准检验认证交流合作基地”“适度放宽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政策”“将厦门WTO工作站作为质检总局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的关系机构”等。此外,还包括“积极推进厦台深化农业合作,鼓励厦台农业对接”以及“支持厦门质检机构建设”等举措。
李刚表示,这些措施实现了很大突破,操作性较强,概括起来说,就是“政策更特殊、交流更直接、合作更紧密、交往更便捷、通关更高效”。
“海峡两岸经贸论坛”由商务部特别授权,台交会组委会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共同主办。自2006年举办以来,迄今连续成功举办7届,已发展成为研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平台和发布两岸产业政策的权威平台。